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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6年国际保护法》第242条,庇护与遣返上诉法庭于2026年6月成立。该法庭是一个依法独立的机构,行使准司法职能。

该法庭、上诉官员及工作人员的职能载于《2026年法案》第13部分。

该法案,尤其是第8部分,规定了法庭在处理其管辖范围内的上诉时所遵循的各项法律规则。这些法律规则已由欧盟《2024/1351号庇护与移民管理条例》(AMMR)予以补充。法庭还依据《2018-2021年欧洲共同体(接待条件)条例》对上诉作出裁决。

该法庭目前的法定职权范围是审理针对以下事项的一审裁决提出的上诉:

  • 国际保护
  • 国际保护申请的不予受理
  • 限制行动自由
  • 默示撤回
  • 转会决定
  • 缺乏依据和明显缺乏依据的申请
  • 国际保护程序中申请人的接待条件。

该法庭本质上采用审问式程序,并在履行职能时保持独立。上诉官员必须确保高效处理分配给他们的上诉案件,并在法定期限内作出裁决。该法庭作出的裁决公平公正,符合自然正义原则。